废债1+1

下辈子一定

[伊曼花子]Coffee,but sweet

第一人称+ooc+无意识私设预警

因为某些原因,这篇里面标点符号用的很奇怪OTZ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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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片满野樱花的村庄是岛田花子的故乡,是伊曼寸步难行的重要之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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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的那天我写了一晚上日记,然后被自己斐然的文笔感动得稀里哗啦打算出书。算算离那天一年多了,我的名著还一字未动,或许我得再失一次恋,但是花子只有一个,她已经边骂我渣男边跟我分手了,我还能爱上谁呢?

 

然后我又忍不住开始写日记,觉得花子真他妈是我的缪斯女神,写到她的每一个字眼都赏心悦目。劣质纸页的边边角角都起毛了,墨水能烟到纸背,于是我写花子这两个字格外用力,翻一页也能看见这个名字。尼尔说我像是个青春暗恋期的初中生,我说渣男也有思春期嘛,他骂我哪个渣男思春思的是前任。

 

我挂了,甚至准备报警。我想好在他入刑前给他上一课,就叫做青春期初中生小心眼的严重性,但我还是没有这么做,因为我怕被打。然后我打通了零一的电话,因为他在保镖公司工作。

 

在打电话之前我甚至想好了,根据人类的折中性定理,只要我先提雇佣他跟我进花村,他拒绝后绝对会答应保护我免于尼尔的威胁。但计划不如变化,我压根不知道他最近看了一大堆感情调节节目,早已修炼成大半个感情大师了。

 

所以说感情是件挺玄妙的事,最初我听着他讲的鸡汤脑壳子嗡嗡的疼,最后我声泪俱下讲述着我和花子写交换日记时的点点滴滴,零一此时格外慈眉善目,甚至有半佛模样,特别是想起他的光头的时候。结果话题停滞在了一个问题,隔着话筒零一的声音有些失真。他问,所以你是怎么对花子一见钟情的啊?我就回答,可能是因为点最苦的咖啡就得放最多的糖吧。

 

零一大师顿悟了,零一大师挂断了。

 

但其实没那么复杂,再简单点来说,我和花子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家咖啡店。

 

还没等我回忆与花子的初遇,又一个电话拦住了我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。可能今天是黄道吉日,电话一个接一个打过来。然后电话里面的人出声了,喂你是不是最近呆在弗朗哥上学的那座城市?我应了一声后芙蕾雅继续说,那正好,你待会儿去帮我接一下弗朗哥放学,我这边的客户真他妈的傻逼,要求一大堆怎么都不满意。

我也不敢问她一个殡葬师哪来的烦人甲方,隔着电话线连连点头,本以为对面要挂了她却继续说,尼尔那小子给我打电话过来了,还写感情日记你是小学生吗?

 

我说尼尔说我是初中生。她不耐烦地打断我,你他妈这当了渣男后又跟个舔狗的样子烦不烦,你想继续当渣男下次约个时间一起去喝酒,酒吧里男的女的是人的不是人的你看上就去泡。你要当舔狗就解决你的烂桃花,提着枪去把小镇长给崩了,不过这得快点,等花子和小镇长结婚了就没你份了。你要当小学生还是初中生的话也行,不过下次喝酒就不找你了,酒吧不让未成年人进去。

 

说完在学校附近咖啡店见后她就风风火火地挂了。我认命拿上雨伞,走出旅店大门还顺手从前台拿了张地图,没走多久地图上就晕上水痕,我踩着皮鞋一本正经地躲着水坑,但实在这方面经验不足。刚来时旅店老板跟我聊家常说这里被称作雨城,一年至少有七八个月都在下雨,不过我来的那天正巧是个大晴天,听见旅店老板的话也没放心上,住了几天后才为之前的年少轻狂后悔。不知道芙蕾雅是怎么想的把弗朗哥带到这里,也不怕他被泡焉了。

 

街头的花店摆满了鲜花,潮湿的空气下连干花都要耷拉下来了。其实我对雨的记忆不止于此,情人节饭店情侣票八折,我揪着优惠券百般犹豫后扭捏着约她,于是我知道泛青的天色爬上墙头,大雨像淹没了伞下的人,我知道雨天里她的裙摆拽着涟漪,被水汽朦胧了的亚裔的脸庞没那么凶了,向我撇过来的目光又还是意气风发的。但是我手边没有日记本,至少现在什么都不想回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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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到学校外我已然跨了大半座城,我顶着类似你是人贩子吗的质疑的目光带走了弗朗哥。雨天与咖啡店还颇有文艺气质,如果忽略掉漆的店牌就更好了。花子在可能会嘲笑我并科普这叫复古感,但其实她也不懂文艺。

 

带着弗朗哥找了个座位,我也没翻菜单就递给服务员,叫他上两杯牛奶就行。服务员离去的背影下,我有些郁闷地吃着弗朗哥没要的金币巧克力,心里寻思着找芙蕾雅报销被骂的概率是多少。

 

不过多久,芙蕾雅熟络地走进店,熟络地骂道:你他妈走错店了你知道吗?她边收伞边拉开对面位置坐下,我疑惑道,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?她理所当然地回答,因为我第一次进到这家店也是因为走错了。我俩面面相觑。

 

服务员把牛奶送上来了,我和她隔着冒腾腾的热气开始寒暄。她先开口,呆了几天感觉这里怎么样?我回她,要被雨下焉了。她笑了几下,其实这鬼天气习惯了就觉得没什么,不过我跟弗朗哥估计习惯不了,所以最近在考虑搬家。弗朗哥跟着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。

 

我刚想附和两句,结果话题急转向下,芙蕾雅继续说,花子给我发婚礼请帖了。我捧起牛奶喝了一口,咋了咋嘴,也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滋味。但确实说不上苦,虽然我天天写操蛋的感情日记,但我真没想过能和花子复合,我从爱上她的那刻至今一直知道花子是个有主见又倔的人,而且现在的她也不过是我未来被谋杀后的第一嫌疑人而已。我嗯了声,但鼻音有些闷。

 

雨声好像渐渐小了,滴滴答答的。

 

那你刚刚还让我去毙了小镇长,我咧开嘴笑着调侃。芙蕾雅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对我说,我也不是多爱管别人闲事的人,只是看你天天磨磨叽叽的心烦,说真的,如果你真要去花村毙了小镇长,你被花子杀了我给你化妆,保准你走得漂漂亮亮风风光光。她顿了顿,算了,不聊这个了,如果花子真给你寄婚礼请柬你打算去吗?

 

我哂笑着说,她不给我寄的话就算预想了也没用啊。芙蕾雅戏谑地接道,说不定人是想亲自给你送过去顺便宰了你当酒席,前男友不就这点用处嘛。虽说我赞同她的说法,不过还是认真思考了下这个问题,然后回答她,我会去的。在她有些诧异又带着意料之中意味的眼神下,我像是解释一般认真地说,和她无关,我只是想去看看花村。

 

牛奶的热气散光了,窗外蒙蒙的水汽好像也终于落下了。也好,她站了起来牵住弗朗哥的手说,时间不早了,我们先回去了。弗朗哥也重复一遍,我和大哥回家啦,叔叔再见。芙蕾雅把某个东西压在桌面上,推给我说,我和弗朗哥最近要搬家,估计没时间去捧场了,你看着办吧。她抬起手,下面是一封婚礼请柬。接着她慢悠悠地说,露易丝这小姑娘,刚刚跟你聊天这么几分钟,我被她看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。

 

芙蕾雅和弗朗哥走出店门是已经雨过天晴,这位老同学一手提着伞一手拉着弗朗哥越走越远,一直走到我视野尽头茫茫的雾里。唉,所以说习惯是个很恐怖的东西嘛,下次见面指不定是什么时候,不过露易丝还在没完没了跟踪我,尼尔忙于诊室间以及对付医闹,零一抱着振兴光头教的理想加入保镖公司,芙蕾雅接下担子看着弗朗哥这小孩,花子将要结婚,索萨死在了达克夏尔。我拍了拍手上虚无的灰边离开边想,反正老头子家里孩子一大堆,我溜去浪迹个天涯也没什么事。

 

 

最后的最后花子也没有寄婚礼请柬给我,牛奶也没喝完,我也没去参加她的婚礼,主要是走得太急请帖落在咖啡店了。我也有想过我要多久才能走到那里……十年?二十年?还是三十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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